各市(州)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5〕3号)部署要求,制定《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精神,落实《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枢纽,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机制,通过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和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部门审批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2025年4月至8月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2025年9月起,在全省推广实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联办事项
(一) 试点区域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在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乐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区域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从4个联办事项中同时选择两个及以上事项,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有限人为活动)的项目,暂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办理。
四、主要任务
(一)统一申请表单。统一各审批事项申请样表,实行通用信息归集合并、共享数据自动填报,简化申请表单填报内容,将所需申请信息整合形成“一张表单”。
(二)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梳理涉及事项的材料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领域实际,通过要件整合和数据共享等方式,精简申请材料。
(三)优化业务流程。审批部门主动介入、靠前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模式,优化前后置环节,实施多事项并联审批,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四)强化数据赋能。规范数据标准和开放接口,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业务数据高效共享、办件任务自动流转、办理状态及时反馈。
五、责任分工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拟制实施方案、操作指南、办事指南,统一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在一体化平台上建设“一件事”专栏,指导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本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配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经信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
(三)自然资源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配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四)生态环境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协调国垂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五)应急管理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配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六)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四川政务服务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主题专栏建设,协调推进与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将申请信息分发至相关业务部门系统,汇总反馈各部门办理结果;负责统筹相关电子证照共享。指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受理、转办、颁发送达等工作。
(七)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各试点城市发展改革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本地区的“一件事”试点。各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商,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鼓励试点城市立足本地实际,从小切口入手,积极探索创新改革举措,形成特色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同,提供必要的技术、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配套。各试点城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流程和办理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研究推动建立行业信用体系,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三)强化监督落实。各试点城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按照任务时间节点高效推进“一件事”,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强培训宣传。各省直部门应加强对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各试点城市要提炼经验成果并广泛宣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确保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和享受便利。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张 威 028-86705644
经济和信息化厅 陈 宁 19102800102
自然资源厅 罗云翔 13881992666
生态环境厅 杨科璧 13608002927
应急管理厅 杜应华 028-63858286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任墨海 18802801790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操作指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办事指南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联合申请表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申报材料表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操作指南
(供审批人员使用)
一、办理流程图
二、受理环节
(一)受理事项。
1.试点区域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受理渠道。
1.线上受理。
申请人实名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栏,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确定申报层级,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办理事项,填写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办理申请。相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窗口工作人员”)线上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受理后,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自动推送至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
2.线下受理。
申请人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在相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办理事项,填写申请表单信息并递交申请材料,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办理申请。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受理后,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窗系统将受理信息送达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纸质申请材料移送或邮寄送达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相关流程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规程(试行)》(川政公〔2023〕20号)。
(三)受理材料。
见附件4
三、办理环节
(一)核准类项目。
审批事项分阶段并联办理。第一阶段,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分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后,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职能部门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分别在线反馈批复文件。
(二)备案类项目。
所有事项并联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别同步办理。
(三)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行政审批特别程序所需时间)
四、办理结果环节
线上:职能部门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分别在线反馈批复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线下:职能部门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分别反馈批复文件至受理申报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选择的方式进行结果送达。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申请表单
(试行)
项目单位基本信息 |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类型 | |||||
登记注册类型 | 控股情况 | |||||
注册资金(万元) | 注册地址 | |||||
证照类型 | 证照号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固定电话 | |||||
法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身份证号 | 微信号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邮箱 | 邮政编码 | |||||
项目投资类别 | □内资企业投资 □外商投资 | |||||
国标行业分类 | ||||||
项目受理行政区代码 | (填写民政部门公布的最新行政区划代码表中的代码)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理□不办理) | ||||||
项目属性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有控股项目 □其他项目 | |||||
投资目录条目 | ||||||
外商投资项目填报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分类 |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条目 | ||||||
涉及外资负面清单情况 |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是 □否 | |||||
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是 □否 | ||||||
投资管理归口 | □基本建设(发改) □技术改造(经信) □单独购置(发改) □煤矿项目(应急) □开荒项目(农业) | |||||
项目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详情 | |||||
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迁建 □改建 □其他 | |||||
计划开工时间 | 拟建成时间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体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 注:填写项目的主要内容、使用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主要设备选型及技术标准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篇幅有限,如不能完整表述,可上传详细说明材料,便于政府服务部门准确研判,主动提供服务在材料上传阶段进行材料上传)。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其中使用外汇 (万美元) 注:总投资=政府投资+国内贷款+外商投资+企业自筹+其他投资 | |||||
投资项目备案(□办理□不办理) | ||||||
符合产业政策 | □我已阅读产业政策 |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下的鼓励类项目 □属于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允许类项目(二选一) | ||||||
□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项目(可选) □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实行核准、审批管理的项目(必选) | ||||||
外商投资项目填写: □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下的项目(可选) □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项目(可选) £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禁止类项目(必选) £不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禁止类项目(必选)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不办理) | ||||||
□需要进行节能审查 □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当量值) 2.项目能源消费种类:年用电量 万千瓦时,年天然气用量 万立方米,年石油用量 吨,年煤炭用量 吨” 3.项目能效 ,处于 水平 | ||||||
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类型如下: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用能种类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不办理) | ||||||
办理内容 | £选址(省◎市◎县◎) £预审(部◎省◎市◎县◎) | |||||
基本情况 | 划拨土地(是◎否◎部分划拨◎)国家重点(是◎否◎) 省重点(是◎否◎) 涉密(是◎否◎) | |||||
建设依据 | ||||||
建设依据类型 | £国家级规划;£区域规划;£省级£;£市级规划;£县级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国家重大项目清单; £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其他 | |||||
用地总规模 | ○仅办理选址项目,按照如下内容填写: 该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水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涉及办理预审项目,按如下内容填写: 该项目总用地1 *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 *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3 *公顷,其中,农用地4 *公顷(耕地5 *公顷,其中,水田6 *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7 *公顷)、建设用地8 *公顷、未利用地9 *公顷。 水利水电项目表述为:该项目总用地**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备注:不包含淹没区国有建设用地)淹没区用地**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实际申请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 | |||||
新申请用地规模 | 新申请用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集体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
其中水田 | ||||||
3 | 4 | 5 | 6 | 7 | 8 | 9 |
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 ○属于有限人为活动情形,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属于重大项目占用情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或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 ○不需要编制专章、综合论证 | |||||
○需要并已分析或通过论证 涉及的内容包括:□选址论证;口踏勘论证; 口节地评价论证;口生态保护红线分析 | ||||||
○不需要专章,已开展综合论证 涉及的内容包括: □选址论证;口踏勘论证;口节地评价论证 | ||||||
○其他情况: | ||||||
功能分区名称 | 数量 | 项目用地总规模 | 指标控制面积 | 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对应条件 | ||
新申请用地规模 | 国有建设用地 | |||||
合计 | / | / |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办理□不办理) | ||||||
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 | ||||||
工程性质 | □线性工程 □非线性工程 | 是否为工业类项目 | □是 □否 | |||
坐标信息 | 中心坐标1:(坐标定位) 东经: 北纬: 注:定位前请确保您已在上方“建设地点”一栏中选择了区县 | |||||
环保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所占比例 | |||||
预计投产时间 | 项目建设周期(月) | |||||
项目基本情况 | ||||||
环评信用平台项目编号 | ||||||
编制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传真 | |||||
编制主持人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污染物 | 废水 | |||||
水量 (万吨/年) | COD (吨/年) | 氨氮 (吨/年) | 总磷 (吨/年) | 总氮 (吨/年) | ||
现有工程(已建+在建) | 实际排放量 | |||||
许可排放量 | ||||||
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 | 预测排放量 | |||||
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
预测排放总量 | ||||||
排放增减量 | ||||||
排放方式 | 排放方式:□不排放 □排放 间接排放:□市政管网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直接排放(受纳水体): | |||||
污染物 | 废气 |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二氧化硫(吨/年) | 氮氧化物 (吨/年) | 颗粒物(吨/年) | 挥发性有机物 (吨/年) | ||
现有工程 (已建+在建) | 实际排放量 | |||||
许可排放量 | ||||||
本工程 (拟建或调整变更) | 预测排放量 | |||||
总体工程 (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
总体工程 (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
预测排放总量 | ||||||
排放增减量 | ||||||
影响及主要措施生态保护目标 | 自然保护区 | 饮水水源保护区(地表) | 饮水水源保护区(地下) | 风景名胜区 | ||
评价范围内是否涉及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名称 | ||||||
级别 | ||||||
主要保护对象(目标) | ||||||
工程影响情况 | ||||||
是否占用 | ||||||
占用面积(公顷) | ||||||
生态防护措施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 | ||
核与辐射类别 | 电离辐射 □是 □否 | 电磁辐射 | ||||
射频电磁辐射 □是 □否 | 工频电磁辐射 □是 □否 | |||||
放射性污染物 | 含放射性废水 □是 □否 | 含放射性废气 □是 □否 | 含放射性固废 □是 □否 | |||
射频电磁辐射 | 评价范围内是否涉及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是 □否 | |||||
备注 | ||||||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所有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虚报瞒报、造假等非法手段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废水排放方式:注意点选对应选项时,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需对应。
2排放增减量:增加为正值(“+”),减少为负值(“”)。
3以上表格内容只能填入正值,若无此项数据则填0,其中预测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已添加自动计算公式。
4如有特殊需要,可点击“新增污染物”,自行添加并填写相应内容。
3预测排放总量=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本工程预测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
附件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申请材料表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交材料 | 材料类型 | 提交时限 | 材料份数 | 纸张类型 | 是否减免 | 审查要点 | ||
线上 | 线下 | ||||||||||
申请表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联合申请表 | 是 | 电子表单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线上申请人登陆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栏,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并填写电子申请表单;线下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填写纸质申请表,填表内容按实际情况填写,与提交相关材料相一致,填写完整无缺项,应加盖单位印章。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2 | 项目申请报告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1.报告正文至少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项目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节能专章(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除外)、项目招标内容。2.报告附件至少包括:项目申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筹建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明、符合项目投建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 |
3 |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仅指重大项目需提供该材料。 | ||
4 |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仅指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需提供该材料。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1 | 无 | 项目备案机关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1 | 节能审查请示文件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单位公章 | |
2 | 节能报告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1.项目概况;2.分析评价依据;3.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4.节能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原料用能消费量,有关数据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内行业水平的全面比较;6.项目实施对所在市(州)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影响分析;7.项目年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以上的须开展碳排放评价。 | ||
3 | 未开工和企业信用证明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1 | 预审申请表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逐项据实填写 | |
2 | 预审申请报告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需写明项目建设背景、基本情况、规划符合情况、用地指标情况等内容 | ||
3 | 市(州)、县(市、区)初审意见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需写明项目建设背景、基本情况、规划符合情况、用地指标情况等内容和意见 | ||
4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是 | 装订成套 | ||
5 | 项目建设依据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备案文件等。 | ||
6 | 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或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 否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预审阶段涉及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等论证事项的项目,应将涉及的论证内容进行整合,统一编制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由有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一次论证。涉及占用耕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不再编制综合论证报告。 | ||
7 | 关于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说明材料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使用自然保护区的,需提供有权林草部门同意占用的意见函;关于自然保护区外的其他自然保护地的说明材料,即有权林草局或出具初审意见的自然资源部门同级林草等主管部门提供的关于项目用地范围套合自然保护地的说明 | |||
8 | 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件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对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摘要、规划图件、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等。 | ||
9 |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图纸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国土空间规划图、现状图等相关图件。 | ||
10 | 选址意见附图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3、A4 | 否 | 项目选址(选线)位置图A3、A4图纸2张,其中一张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开展划选址论证的建设项目,论证通过后应在盖章图纸空白处注明"该项目选址(选线)位置图符合专家评审会要求"。 | ||
11 | 违法用地查处材料 | 是 | PDF文档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涉及非农痕迹的,需提供非农痕迹说明材料;涉及违法用地的,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材料。 | ||
12 | 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库表) | 是 | 电子文件 | -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 | 否 | 项目总选址范围坐标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TXT格式);申请用地预审范围坐标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TXT格式)和shp格式的zip文件 | ||
13 | 电子报盘(使用电子报盘软件,制作报盘光盘一张) | 是 | 电子文件 | -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 | 否 | 按照最新电子报盘软件制作的zip格式文件 |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1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公示本和光盘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查验递交材料完整性;报告书、公示本封面及编制人员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 |
2 | 园区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是 | 规划环评审查部门正式发文审查意见。 | ||
3 | 市州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审核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是 | 经市(州)生态环境局签章同意的《四川省建设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登记表》 | ||
4 | 申请审批及同意公示的函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1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光盘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查验递交材料完整性;报告书、公示本封面及编制人员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 | |
2 | 申请审批及同意公示的函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
3 | 园区规划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是 | 规划环评审查部门正式发文审查意见 | ||
4 | 市州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审核意见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是 | 经市(州)生态环境局签章同意的《四川省建设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登记表》 | ||
5 | 公众参与说明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公众参与说明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1 | 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2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及光盘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查验递交材料完整性;报告书、公示本封面及编制人员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 | ||
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1 | 申请审批的请示及同意公示的函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
2 | 公众参与说明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公众参与说明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光盘 | 是 | 电子文件/扫描件 | 原件/复印件 | 申请时提交 | 一式一份 | A4 | 否 | 查验递交材料完整性;报告书、公示本封面及编制人员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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