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商务局、宜宾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推动全市商贸领域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两会都把提振消费放在重要位置。4月1日,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扩大有效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升级,从4个方面推出21条举措。为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提振消费和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的部署,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促进供需平衡、培育市场主体、赋能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迫切需要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学习借鉴成都市、成都市金牛区等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对照中、省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专业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和既往出台政策执行成效,形成了本《政策》。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共9条。
第一条聚焦消费新场景打造,支持企业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多元业态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第二条聚焦“味道宜宾”消费品牌打造,支持企业托宜宾美食美酒资源,打响“味道宜宾”特色消费品牌。
第三条聚焦举办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各级举办美食节、购物节、汽车展等市场化促消费特色活动。
第四条聚焦优化消费券发放,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围绕大宗消费和日常消费分季度发放消费券,推动宜宾特色产业发展。
第五条聚焦引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全市商贸领域市场主体“转企升规”、做大做强,鼓励采取自营、联营等方式进行统一核算,支持新引入全市首店企业。
第六条聚焦专业市场建设,对新建、改造提升并投入运营的专业市场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第七条聚焦电商发展,鼓励新建电商产业园(含直播电商基地),支持电商企业不断提升网络销售额,鼓励新开办的农村电商企业提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
第八条聚焦楼宇经济发展,支持楼宇产业集聚培育上阶和楼宇品质认证。
第九条聚焦二手车销售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发展,对在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处购买二手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定补助。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日起至本措施施行之日期间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五、保护措施
宜宾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制定《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详细支持标准、所需材料、审核流程。并将在202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限届满以后,发布申报通知,按程序组织申报兑现。
六、解读人信息
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条、第四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消费促进科 龙剑川0831-8229970
第五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新经济产业科 张世曦 0831-8229907
宜宾市商务局统计科 林旭 0831-8221181
第六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运行科 张毅 0831-8229901
第七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科 陈泽金 0831-8225469
第八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协调科 黄一轩 0831-8221181
第九条,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宜宾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运行科 张毅 0831-822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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