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5〕7号)要求,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如实进行税务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枣庄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的销售业务。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要及时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2.企业应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系统或凭证记录,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具备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对接的能力,配合将相关信息录入活动服务平台。
3.企业应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4.企业须具备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的能力,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销售商品的名称要规范,并明确商品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5.企业通过自身或合作方具有配送、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具备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
6.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及税务稽查。
7.企业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要求
1.参与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消费补贴活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参加活动的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要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参与企业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商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要留存发票备查,主动配合监督核查。
3.参与企业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销售信息登记错误等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当事企业要承担补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参加活动资格等处理措施。
4.在消费者退货时,参与企业应按照原渠道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
5.销售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民政局有权终止销售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损失,必要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时纸质版材料同PDF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一经申报不予退回。申报材料目录:
1.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2.参与企业参加活动门店信息表(见附件3)。
3.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商品报备表(见附件4)。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7.参与企业情况简介、参与活动服务方案、宣传促销举措和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四、申报流程
1.活动参与企业申报工作按批次开展,实行资格申报、滚动入库、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需求,按程序适时调整和补录。
2.首批申报企业应按要求于2025年5月20日前向所在区(市)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区(市)民政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于5月23日前,连同参与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5)盖章后一并报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征集后不再集中进行参与企业征集,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可参照本通知要求随时向所在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市)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统一对审核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活动参与范围。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五、各区(市)咨询电话
附件:1.枣庄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补贴产品清单
2.参与企业申请表
3.参与企业参加活动门店信息表
4.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商品报备表
5.参与企业信息汇总表
枣庄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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