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教培〔2025〕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
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济信息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渝经信发〔2025〕25号)文件部署,现将启动建设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创新中心)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创新中心建设原则上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布局情况,结合各地已有基础且较为成熟的载体进行建设。创新中心建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牵头建设主体优先从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且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目标定位的各类主体中筛选并确定,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各类单位机构开展纵向或横向协同创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重庆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国有或民营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以及具备相应软硬件基础的社会行业组织等。
2.坚持实体化、市场化运作。配有职业化专职运营团队、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引入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创新运营模式。
3.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运营场地。运营场地应结合建设需求,以自建、共建等方式配备实践创新、教学培训、活动交流、公共服务等功能空间及相应设施,同时提供办公、食宿等保障空间。
(二)人才培育
1.具备集聚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专、兼职工程师团队的能力,能够组织开展工程师培养、协同攻关等相关活动。
2.具备汇集丰富培养资源的能力,已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设备、课程、项目等工程师培养软硬件条件,并能根据发展建设需求进一步拓展培养能力。
3.具备科学、有效的培养体系与管理保障制度,能够保证培养各环节的落地实施,确保达到较为显著的培养成效。
(三)产业生态
所在区县相关产业应在全市范围内具备优势和代表性,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主体,具有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聚集能力和带动效应。
(四)公共服务
1.具备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在标准化服务及模式创新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成效明显。
2.汇集检测检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方面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能够为技术产业化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保障。
3.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建立“自我造血、良性循环”长效机制,具有较稳定的市场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政策环境
1.所在区县有关部门在运营经费、场地设备、人员编制、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方面对创新中心具有较好的政策支持。
2.所在区县有关部门建有较为完善的人才支持政策,能够与工信领域工程师职称认定相互贯通。
3.所在区县已建有工程师培养相关组织、协调机构,协同实施工程师培养的工作机制较为完备。
二、申报程序
(一)区县申报。2025年6月2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县经信部门。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集中推荐至市经济信息委。
(二)条件审核。2025年7月20日前,由重庆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经综合评估,提出创新中心建议名单。
(三)审议认定。2025年7月30日前,建议名单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济信息委正式发布创新中心建设名单,同步报送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监督管理
(一)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单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知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创新中心资格。有效期结束后,根据整体建设情况审核延长期限或取消资格。
(二)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每年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三)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创新中心年度考核与三年考核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单位,取消资格,已纳入建设名单的予以撤销:
1.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环境、知识产权、税务、科研失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配合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且在整改后于次年考核仍未达标的;
5.存在其他重大问题不再适合承担创新中心工作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区县经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并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应体现区域产业特色,具备创新性和引领性。地域相近、产业协同、优势互补的区县可联合申报。
(二)严格审核。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认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报送方式。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84466390@qq.com)。
联系人:陈正东,张辉鑫;联系电话:13618236685,60338065,63899503。
附件:1.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
2.重庆市XX产业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模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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