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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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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发布地区:重庆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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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财农〔2025〕16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农居组〔2021〕2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重点项目方案报送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13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和资金安排。经我局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304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名称及编号:50011125T000005090362―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用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的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相关项目。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和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此次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资金列报:支出功能科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支出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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