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查看原文
发文 其他
发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 发布地区:重庆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4-14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通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项目由重庆鑫轩冬菜股份合作社等4个合作社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予以实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第二批)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