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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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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其他
发文单位: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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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重庆高新区2025年3批次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组织发动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质量是展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窗口,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广泛组织宣传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及时掌握并反馈区域申报动态。

二、组织申报范围

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含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西永微电园全域)区域内注册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5年3月18日—4月3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5年5月19日—6月3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2025年7月17日—8月31日

每一批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该批次申报材料,申报企业请在3批次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材料提交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部(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62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需按以下要求制作:

(一)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后准备申报材料,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总目录参考模板》(附件1)逐一编排,双面打印并装订。

(二)对照总目录编制页码。如凭证、合同、专利证书等印证材料较多,请编制明细表并标注页码,按明细表顺序装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附件2)按总目录排序并装订。

(三)材料中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为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志编码(二维码)、盖鲜章、签字齐全的原件,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验证码。

(四)书脊处应标明企业名称及重庆高新区字样,如书面材料为多册装订,应标明册数编号(如3-1,3-2,3-3...)。

(五)申报材料制作一式两份,原件递交至我单位,复印件企业留存备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单位将会同财政、税务、环保、安全等单位开展重庆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应诚信申报,切实扛起第一申报责任人职责,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上传了合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封皮的企业,即视为对提交的材料做出了诚实守信承诺声明。

(二)重庆高新区内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时,需在所属区域中选择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我单位。在高新区外其他区域申报认定的企业,无法享受重庆高新区相关奖励政策。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李雯雯,023-68683600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总目录参考模板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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