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市监发〔2025〕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北府发〔2024〕27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资助奖励时间段
申报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5月31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助与奖励。
资助奖励时间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二、申报对象
在江北区依法合规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江北区户籍的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及原则
(一)一项专利或商标,有共同专利权人或共同商标注册人的,应当由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商标注册人提出资助及奖励申请。
(二)承担标准化项目中有几个单位同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一个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由标准编制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提起申报,补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由申报单位与其他起草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三)申报对象应信用良好,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失信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知识产权资助
1.申请发明专利转让及专利许可资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5)专利转让及专利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申请专利产品备案资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
(5)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备案成功截图(首次备案成功需在2024年);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3.申请商标和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质押担保费及知识产权保险费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5)主合同、质权合同和流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质押贷款还款证明、保险缴纳保费记录证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二)申请知识产权奖励
申请知识产权奖励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5)新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6)新认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7)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8)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供相关材料;
(9)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三)申请技术标准资助
1.申请首次承担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ITU)技术机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分技术委员会(SAC/TC/SC)、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Q/TC)秘书处工作资助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5)获批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的正式批准文件;
(6)标准联盟章程和成员名单;
(7)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8)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2.申请国家级、重庆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5)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下达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确认文件及项目末期评估专家审查表;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7)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四)申请技术标准奖励
1.申请新主导、新参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庆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奖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5)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
(6)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7)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
(8)标准正式文本;
(9)该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10)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11)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2.申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奖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条;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5)奖励文件及奖励证书;
(6)该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8)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一)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材料提交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报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方式提交。
1.线上提交
打开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按照操作流程(附件5)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线下提交
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递交至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北城三路2号江北区市场监管局206室,联系人:李则灵,联系电话:67737255、67629170)。
(二)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
将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交至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江北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28室,联系人:余玲,联系电话:67597067)。
六、相关要求
申报人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利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申请审批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收条
5.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5 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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