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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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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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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全面加强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健全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绿色工厂。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重视绿色发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制度,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 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 不存在“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省级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情况。

(二)绿色工业园区。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积极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中选择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2. 拥有数量众多的供应商,在供应商中有很强的影响力,与上下游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认证、选择、审核、绩效管理和退出机制;

3.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4. 对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自愿申报原则向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企业,要选择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第三方机构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对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企业,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亦可参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1. 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2. 绿色工业园区。申报的园区应为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

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3个行业企业,根据相应“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

(二)区县初审推荐。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名单,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推荐报告和自评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级验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等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根据验收情况确定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四)动态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复审,接受复审的企业须对近两年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复审材料报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后发布复审结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有关资格: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复审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被依法终止的;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被列入失信企业的。

对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将优先从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中择优推荐。


联系人:温友和  刘海祥       联系电话:8781512

公务邮箱:rzsgxjjnjczd@rz.shandong.cn


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内容增加绿色工业园区部分).zip

附件:1. 《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2.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4.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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