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重点产业专班、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根据《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字〔2021〕40号)和有关规定,现征集2024年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市内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二、项目应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进行申报,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年来已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再纳入征集范围。同一企业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共同申报。通过“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择优认定为“青云英才”产业领军人才,享受我市人才配套政策。
四、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研发基础。财务管理规范,且已对研发费用进行合理归集,规上企业还须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申报单位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财务证明(研发会计科目以及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规上企业还须提供2023年度研发统计报表607-1、607-2表格。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额度不低于申请支持资金额度的4倍。
五、2024年共扶持企业10家左右,每家企业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大、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2024年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建议模板(附件1)要求凝练项目,并填写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5: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tskjjghk@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规划科(市科技局3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材料真实性审查贯穿项目指南征集与项目申报全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周硕,联系电话:7267077,17806289368
附件:1、2024年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建议.doc
2、2024年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docx
新泰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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