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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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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 发布地区:重庆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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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农委发〔2024〕11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不断健全完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加快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推动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渝委组〔2023〕4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申报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助标准:70万元/村。

二、申报条件

(一)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拟申报项目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村党组织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完善。拟申报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完善,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合理。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拟申报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已完成与村委会财务分离、账套分设,财务代理规范、村级负债可控。

三、申报内容

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资源开发、集体资产盘活等生产经营活动。挖掘利用当地资源,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打造消费者认可、竞争优势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特色产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足黑山羊、大足冬菜、稻+、富葛等产业。

四、申报程序

(一)村级申报。所有项目实行镇街统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编制实施方案,填报《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经村党组织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纪委、村居委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村党组织会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记录、项目入库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

(二)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现场实施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纪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镇街上报必备资料:镇村会议记录、镇村项目入库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产业项目现场初核情况表。

(三)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按得分高低排序后纳入项目库。

五、申报要求

(一)2018至2024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以及年村集体经营收益达50万元以上的村原则上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二)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三)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它财政补助资金。

(四)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进度资金。

(五)取得项目补助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规范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六)各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看入库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与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七)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八)经区级备案的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村镇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审批,否则来年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报区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九)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六、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电子表格附件5-6通过一表通上报)必须一致,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履行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盖鲜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佐证材料、租地合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等。

3.入库申报相关材料:镇村入库会议记录、镇村入库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等资料。

(二)装订。为便于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送方式。各街镇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申报项目资料汇总后上报,同步报送实施方案等资料(电子档)至区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赵珂处。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格式)

3.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4.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初核情况表

5.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申报统计表

6.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

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一)镇街基本情况、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二)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三)2018年-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监管、审计情况。

二、目标任务

(一)项目名称、(二)建设规模、(三)建设地址、(四)建设内容及预算、(五)扶持原则、(六)扶持标准、

(七)预期效果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阶段目标、(八)时间安排、(九)制度安排等。

三、主要措施

(一)资金筹集及使用:包括财政资金安排、配套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及资金使用方向等;

(二)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思路;

(三)盘活资源资产资金的有效途径。

四、工作机制

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机制、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监督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项目审计安排等。

五、组织领导

包括加强领导、项目指导、人员保障、资金筹集、绩效考评、部门负责同志定点联系项目机制等政策措施。

附件1-1:2025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表

附件1-1

2025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村党组织书记


年龄


文化

程度


手机




















村集体理事长


年龄


文化

程度


手机




















村集体监事长


年龄


文化

程度


手机




















村党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党组织统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


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情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和运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情况;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基础;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机制建设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等。


























项目所在村人口

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情况

其中:脱贫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分离、财务代理、债权债务情况等。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村集体资产情况

资源性资产(亩)

经营性资产(万元)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固定资产

流动

资产






















耕地

林地

其它

其中:银行存款

















































2024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万元)


























2018年至2024年是否获得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

是□

否□
























拟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址。

3.建设内容及预算

4.建设时间。

5.建设进度

6.项目类型。

7.运营方式、经营管理情况。

8.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9.投资盈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发展目标等。

10.风险防控机制。

























项目投入总额(万元)


其中
























财政补助


集体自筹


其它投入






















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议定情况

包括项目提议、遴选程序,群众意见征求形式、程序、表决结果等。

























其他情况

镇(街道)、村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填 表 说 明

1.“项目类型”主要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类型。

2.“运营方式”主要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实体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主体合股联营和其它”等。

3.“预期收益水平”主要指在财政资金扶持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后,农村集体经济未来发展情况及农民增收、脱贫人口增收情况等。

附件2

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5年***镇***村***项目)

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建设性质

(新建续建改扩建)

实施地点

(详细至**镇**村**组)

计划实施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主要建设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填报)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万元)

总投入:,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受益对象

受益农户***人,其中受益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人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1.收益分配方式;2.其他带动农户及脱贫户方式

绩效目标


(要明确带动模式、带动人数、增收等内容。)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村级意见


(村委意见)

(村委签字盖章)


年月日

镇(街)审核意见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月日

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项目类别: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详见渝乡振发〔2022〕52号文件)。2.入库申请审核表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库明细表保持一致。3.村镇签字盖章时间应在村镇入库公示期结束(注意与村镇会议记录、公示时间逻辑关系)。


附件4

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初核情况表                                        

申报单位:申报金额:万元初核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址

镇(街)村(社区)

主导产业



申报情况

建设内容是否存在负面清单内容

是○

否○


实施单位五年内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拖欠工资、承包费,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等

有○

否○



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与实地相符

是○

否○



是否新增非粮化

是○

否○



财政投入资金是否优先形成固定资产

是○

否○



设施农业用地是否有用地手续(涉及冷冻库、加工厂房等)

是○

否○



申报建设内容是否享受其它财政补助资金

是○

否○



补助标准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是○

否○



产业是否属于大足黑山羊、稻渔、大足冬菜“一主两辅”主导产业、中药材、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或本镇街“一镇一品”

是○

否○



往年进行股权化改革项目,分红是否兑现

是○

否○



是否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是○

否○



初核结果

符合申报条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初核人员签字(镇街、村社区人员)





负面清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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