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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达州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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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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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达州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达州市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全域行动、梯次推进、补短强弱、共建共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质量根基,助推现代农业强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达川区、宣汉县、渠县持续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的金字招牌、探索出更多的创新工作经验,大竹县成功纳入国家农安县创建目录库,通川区、万源市、开江县基本达到国家农安县创建标准,全市基本构建适应达州农业强市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

到203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禁用药物使用基本杜绝,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实现根本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川区、万源市、大竹县、开江县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达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信息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强化产地环境监管。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因地制宜落实品种替代、精准水肥调控及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6%以上。在耕地质量监测点增设农产品协同监测项目,掌握并评估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结合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营模式,有效回收和处理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农资经营管理。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加强项目资金支持,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建立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5个以上。支持各县(市、区)运用自建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息化监管。从严管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指导经营主体开具处方单,建立销售台账,建立健全农资生产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管理机制,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3.常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常年在春耕、秋种等关键农时节点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线下“忽悠团”流窜、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添加隐性成分等行为。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宣传,对问题线索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产业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

4.推广科学用药用肥。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探索主要粮经作物氮肥定额制施用改革,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攻坚行动。引导和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主体开展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示范点建设。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到2025年,全市绿色防控率达到6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保持零增长。达川区、宣汉县、渠县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减抗行动,其他县(市、区)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程。

5.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现代农业“9+3”产业需求,加快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质量、服务等标准制定,全市每年制(修)订市、县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以上。探索建立标准实施审查机制,开展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运行评估工作。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争创标准“领跑者”。支持市农科院、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院、企业单位等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示范。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和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建设,到2025年,大竹县争创国家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其他县(市、区)建成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0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7.大力培育优质品牌农产品。对新发展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进行奖补,每年每县新增不少于2个。加大“巴山食荟”“巴山青”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加大对用标产品的抽检力度。到2025年,力争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2个、生产基地7个以上,入选“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或“天府粮仓”精品品牌20个以上,建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专卖店7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三)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工程。

8.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机制并严格落实。深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级评定。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虚假开具合格证、拒不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连接。到2025年,全市培育合格证准入查验标杆市场14个以上,规范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到50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9.推进农产品追溯管理。大力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溯源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加快推动重点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管理。督促新型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开具全覆盖,严格落实收购主体逐批查验、分装或混装后二次开具合格证要求,统一使用新版合格证。各县(市、区)至少新增2个合格证自助服务点支持农户自主开具。到2025年,全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实现100%依法开具合格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0.强化重点品种攻坚治理。针对豇豆农残超标、猪肉兽残超标、水产品地西泮超标等突出问题以及质量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动态建立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目录,实行“一品一策”攻坚治理,对近3年抽检不合格产品要纳入全覆盖监测范围,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强化收贮运环节监管。以集散地、暂养池、冷藏(冻)初加工厂等为重点,建立健全收贮运主体名录,严厉查处违规添加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以及其他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严格落实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畜禽屠宰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实施国家农安县优标提标行动。达川区、宣汉县、渠县要对照国家农安县标准实施创新优标建设。大竹县要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实施提标行动,力争2028年前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

13.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不断提升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到2025年底,7个市、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要具备种植业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能力并通过“双认证”。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每年通过省级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推广应用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精准快速检测技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健全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到2025年,全市抽检样品量达到2批次/千人。实施农产品抽检进集群、进园区行动,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和主要农业园区监测全覆盖。实施小宗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化管理机制,及时会商通报农产品抽检结果。落实问题约谈和检打联动制度,问题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重点监控名单”或“黑名单”实施监管;确保问题产品溯源查处率达100%,涉嫌犯罪案件100%移送公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16.提升基层监管站服务能力。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到2030年,建成乡镇星级监管站29个(其中国家农安县建成5个,其余各地建成3个),标准化监管服务站100个,村级服务点6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压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引导和监督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制度,加强小农户监管,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选树一批诚信守法典型。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安全用药大实训,每年培训生产经营主体5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建立农安信用评价体系。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农安信用与园区认定、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深入融合,探索推广“信用+项目申报”“信用+保险信贷”“信用+监管检测”等监管制度,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舆情监测、管控、研判、处置及网络回应回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

20.落实托底帮扶县示范引领工程。采取“送进去”和“走出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和生产能手,对万源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托底帮扶,同时组织万源市农安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到国家农安县考察学习和交流。扶持万源市农产品品牌新入选“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或“天府粮仓”精品品牌3个以上,优先支持万源市特色农产品参加重要展会并在展会上重点推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区域协调发展局)

21.探索跨区域农安监管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推进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和川渝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重点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溯源监管,在区域协同发展区域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推动行刑衔接、区域联动制度机制方面建立完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区域协调发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依法落实考核晋升、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要加强乡镇网格化监管队伍建设,依法配齐乡镇监管员、设立村级协管员,强化检测、监管、执法等人员技能实训,提升监管水平。

(三)严格考核督导。坚持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为抓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市直园区和单位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按规定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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