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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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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其他
发文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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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攻坚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整治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达州加速重振巴渠雄风、重塑大市荣光,奋力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良好法律服务、优质法治环境。

一、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重点聚焦解决学法述法考法不全面、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欠缺等问题,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质效。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扎实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2024年度达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组织开展至少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聚焦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典型示范效应不足等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围绕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风险排查化解、社会平安稳定等重点实施精准法治督察。从严依法行政考核,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立法机制,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

聚焦解决行政立法系统性、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等问题,加强与人大立法规划对接,动态调整政府立法项目储备库,科学制定实施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修订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调整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高质量推进城市停车场管理、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电动自行车管理、摩托车管理等年度立法任务。组织开展《达州市农业废弃物管理办法》《达州市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办法》《达州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达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医药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规范行政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聚焦解决个别单位地方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专家论证走形式、公众参与决策不充分、部门法制审核不规范等问题,修订《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达州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参考省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指南,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专家协审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党政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政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定期清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顺应发展要求,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四川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改革方案》,打造个人、企业、工程项目三类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税费业务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承接落实超40类川渝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聚焦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费金减免等方面,推进惠企政策一站汇集、一窗(网)通办、“应享尽享”。发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后补机制,制定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政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聚焦解决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精神、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及时、政务失信等问题,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及时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废除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对民营企业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完善落实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清欠支付力度。持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聚焦解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过多等问题,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强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目录、四清单”。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组建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剖析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配套制度,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

聚焦解决个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不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力、行政复议场所建设不规范化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试点。落实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府院联动,完善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聚焦解决政务透明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全面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切,及时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解疑释惑工作。创新推进网络问政,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平台载体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局、市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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