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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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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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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受益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三类人员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三)招用时间。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不区分往年在其它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四)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纳状态。按照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不得重复享受。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模块”(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与通过系统比对符合申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即可完成申报。

三、实施期限

政策期限202411日至20251231日。

联系人:田青华、孙建强

联系电话:6232946

电子邮箱:clrsjjyk@wf.shandong.cn

地址:商务社区1号楼9959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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