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统筹做好重点支出保障的通知》(鲁政字〔2023〕25号)、《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发〔2019〕23 号)等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城阳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青城财〔2024〕11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阳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的通知.doc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