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园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24〕1555号)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发改发〔2024〕199号),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陕西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新质生产力重大支撑性项目招引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办发〔2023〕14号),重点支持化工材料、钛及钛合金、铝镁轻质材料、高性能纤维及高端产业用纺织品、增材制造、机器人、数控机床、无人机、医药和医疗装备等领域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条件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全省产业空间布局导向,技术装备水平先进,产品市场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
(三)新质生产力方向具体要求:一是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好支撑作用的重大招商引资和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前期工作项目,不支持在建项目和已投产项目(含即将开工的新建项目);二是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三是项目单位已与管委会签订实质性落地投资协议,项目用地已落实;四是核准(备案)、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支持性意见,还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能评报告;五是重点支持行业龙头、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项目建设。
(四)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已经申报2025年度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应在申报有效时间内向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属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由省属企业总部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
(二)新质生产力方向评出拟支持项目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因素法将资金切块下达地市并由地市按项目进度情况拨付项目单位,如项目两年内不能切实落地并形成设备投资,则按程序收回下达资金。
(三)各项目单位应同步通过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gov.cn)同步进行网上申报,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四)原则上请各单位2024年10月8日(周二)前将申报文件、相应资质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一式六份报送至丝路创智谷5号楼507室(包括电子版)。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附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件:1、2025年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基本信息表(新质生产力方向)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方式:马雷,81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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