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准确把握筹资政策
我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加大参保宣传力度
各区(县)医保部门要积极会同税务部门,围绕“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宣传活动主题,在9月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异地就医等群众关注较高的政策规定多形式多角度组织开展好参保宣传动员,强化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确保我市医保参保规模稳中有升、参保质量不断提高。
三、优化参保缴费服务
各区(县)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要持续优化医保征缴经办流程,大力推广“一站式”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畅通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行APP等网上渠道缴费。要进一步推行“放管服”改革,聚焦便民服务,创新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医保征缴服务下沉,充分利用乡镇医保服务站、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银行等线下服务网点优势,推动参保征缴服务走深走实。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
各区(县)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4年9月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