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津区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3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3〕72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江津工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发展目标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亩均效益好、单位强度高、绿色本底实、要素配置优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是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年均增速均保持在4%以上。二是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至2.1%以上、52万元/人以上。三是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达到2.24万元/吨标煤、365万元/吨,年均增速分别保持在3%、8%以上。四是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出让比例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综合评价。按照市级统一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每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优先支持(A类)、鼓励提质(B类)、转型升级(C类)和改造提升(D类)四类。
(二)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根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能源要素保障、企业分类帮扶、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金融支撑等差别化政策,加大对A、B类企业的激励力度,倒逼C、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优质企业集聚,规范土地、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
(三)深化标准地改革。坚持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完善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制度,
加大力度推进标准地改革。完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分行业分区域明确新增工业用地投资、产出、税收强度及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比等指标值,作为强化项目招商、土地供应、项目履约、后期监管的标准。
(四)清理处置低效闲置土地。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依法依规清理处置低效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土地供应监管主体责任,坚持“分类处置、一地一策”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通过责令开工、土地置换、依法收回等方式,对闲置用地依法进行处置。
(五)分类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提档升级专项行动,重点坚持以企业技术改造、低效闲置用地处置为抓手,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按照帮扶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倒逼规范一批、合作转移一批、依法关停一批“五个一批”的方式,推进C、D类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加速转型升级、改造提升、淘汰退出。
四、评价办法
对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
(一)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市政府统一评价标准,对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等6个指标开展综合评价。其中,亩均增加值权重为20%,亩均税收权重为30%,亩均产值权重为1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为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为10%,研发投入强度权重为15%。
(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沿用《江津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修订)》评价规则,主要评价企业单位用地产值(营业收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投资额3个指标。其中,单位用地产值权重为40%,单位用地经济贡献权重为40%,单位用地投资额权重为20%。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津区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亩均改革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明确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政策制定、综合评价、数据共享、措施落实等工作。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跟踪评价,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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