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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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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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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重装函〔2024〕130号)、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及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按照《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针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涉及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的相关条目,提出增加、删除或调整的意见建议。

二、修订范围

针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涉及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版)》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版)》中的相关条目,提出增加、保留、调整或删除的意见建议。

三、修订原则

(一)对于《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版)》,增加及保留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重大技术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删除国内已实现自主研制或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二)对于《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商品目录(2021版)》,增加及保留中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为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短期内无法攻关突破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删除国内已攻关突破或能够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三)对于《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版)》所列商品应明确执行年限、执行年限到期后自动删除,不予延期。

(四)对于《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版)》,增加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为国内已攻关突破或能够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四、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于2024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前将征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报告和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2、3、4)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人:郭老师 81132265

侯老师 81161702

地 址:丝路创智谷(西太路与成章路西北角)5号楼607室

邮 箱:gl@xdz.gov.cn

附件:1.相关文件和《目录》下载地址.docx

2.《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docx

3.《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商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docx

4.《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docx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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