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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社办发〔2024〕6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总工会: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高温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13-23元,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18〕34号)同时废止。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贡市总工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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