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对4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年度评价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确认,依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得分标准和计算办法,测算了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初步形成了我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7月26日-7月30日)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019696。
附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级排名.xls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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