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一、2024年认定工作
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有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我局将组织人员通过查看现场、调阅资料、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审核。以上申请材料于7月23日前报县政府114室(发改局工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4年评价工作
按照属地原则,请2023年及以前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在线提交评价材料,除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在线提交评价材料外,其评价材料纸质版及支撑相关材料于7月26日前报县政府114室(发改局工高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尊帅:17560376113 蒋明栋:15206530656
邮 箱:ygxzdxm@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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