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发〔2024〕6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6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号)要求,结合我区“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定位,实现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品牌化,形成产业体系抱团、技术人才集聚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现将2024年申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以大足黑山羊主导产业为核心,其它重点产业为补充的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工作,实现以产业体系带动构建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功能延伸,助推行业有带动、标准有规范、质量有保障和效益有提高的高质量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区域新模式。2024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申报对象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附企业银行账号或承诺函)
(三)需设施用地的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附区规资局备案的设施用地证明)
(四)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五)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重点抓好以大足黑山羊主导产业为核心,其它重点产业为补充的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饲料化、燃料化,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和模式。
(二)建设期限
2024年11月30日前。
(三)补助类型及标准
补助到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80%,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1.秸秆饲料化项目。补助1个项目,补助标准400万元。主要补助配套秸秆饲料化相关的设施设备(耕种收机械、粉碎、装载、运输、加工设备等)、修建秸秆青贮池和黄贮池等,补助的设施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大足黑山羊质量可追溯的全链条数字化管理、营销和品牌推广等。包括不限于“一个中心和三大模块”,即一个追溯云端数据中心,生产者、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三大模块。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物联网技术搭建一个云数据处理中心,把生产者、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连接起来。包括产地环境(土壤墒情、化肥农药使用情况等)、仔苗(种苗)基因、饲料(农资)配给、防疫检疫(植保检疫)、屠宰加工、胴体分割、冷链运输等,并对大足黑山羊领域的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以及红黑名单管理,提升大足黑山羊生态化、品牌化价值,实现大足黑山羊“监管一张网,追溯一条链,评估一幅图”监管模式。
2.秸秆燃料化项目。补助1个项目,补助标准:60万元。主要补助厂房修建,配套秸秆燃料化相关设施设备等。补助的设施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与秸秆燃料化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申报程序
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指导编制《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4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报项目业主及时填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附件3),核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在当地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公示照片。《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后,项目业主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目业主,要如期实现绩效目标,其中:申报400万秸秆饲料化项目需年消纳4000吨以上的秸秆;申报60万的秸秆燃料化项目需年消纳2000吨以上秸秆。
六、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设施用地手续、企业银行账号、征信证明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1份。
3.《重庆市大足区××镇街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2镇街提供)
4.《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1份。
5.涉权党员干部提交公示照片1份(未涉权不提交)。
(二)装订。实行单个项目单份简单装订。
(三)报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人:唐光凤;电话:023-43770873。
附件:1.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2.重庆市大足区××镇街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
申报汇总表
3.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
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行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实施区域及建设规模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四)建设期限及进度
三、项目投资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明细列表表示)
四、项目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镇街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
镇街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项目投资(万元) |
项目负责人及职务 |
负责人联系手机 |
备注 | |||||
拟开工时间 |
预计建成时间 |
合计 |
中央资金 |
市级资金 |
区县资金 |
自筹资金 | ||||||||||
|
|
|
|
|
|
|
|
2024.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资金为中央资金。
附件3
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资金(项目)类别 |
资金享受(项目实施)地点 |
资金金额(元) |
实施开始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管领导(签字): |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大足农委发〔2024〕68号关于2024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1).docx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