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根据《济南市加强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十六条措施(试行)》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注册地非济南市在济有房屋建筑监理项目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各企业根据《济南市加强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十六条措施(试行)》《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进行自评后确定申报等级。
第一批评定等级后有升级需求的,可自愿申报;无升级需求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三)企业业绩材料(1500字左右);
(四)《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中自评得分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PDF格式版;
(五)填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六)按照《申报材料明白纸》进行资料整理(见附件3);
(七)填报在建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
四、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2024年7月25日前,监理企业将申报表、承诺书、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jnjlhc2023@163.com (各单位仅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形式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专家进行评审。
(三)专家复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局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复核,推荐监理企业等级评定名单。
(四)审核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专家组推荐的监理企业等级评定名单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坚持“专家评审、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弄虚作假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参照D级企业进行管理。
(三)参与评选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应秉公办事,严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自行回避。未按规定回避的,公示期内,应对涉及企业重新评审。
联系人:张洪霞、刘茂楠;电话:51705864、51705661;邮箱:jnjlhc2023@163.com。
附件:1.附件1.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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