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相关中心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按照《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聊发改工高【2022】91号)、《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聊发改工高【2022】92号)有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我局将组织人员通过查看现场、调阅资料、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审核。以上申请材料于8月15日前报县政府114室(发改局工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查
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请现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企业将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后于8月15日前报县政府114室(发改局工高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尊帅:17560376113 蒋明栋:15206530656
邮 箱:ygxzdxm@163.com
关于组织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查的通知.pdf
附件1:2024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申报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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