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内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联合会审,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网站: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eijiang.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住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内容:1申诉申请;2详细补充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复核原件程序与上报时一致)],并于2024年4月22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政务服务局4楼175窗口
联系人:谢书芸
咨询电话:0832—2286132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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