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鲁科办发〔2020〕8号)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济南高新区内有关单位组织的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学术研讨、对接交流、洽谈推进等高水平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二、备案重点
1.落实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直接主办或承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科技活动。
2.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健康发展,推动山东好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大市场加速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作用开展的科技活动。
3.国际科技活动重点支持面向欧洲、日韩、东盟、“一带一路”、港澳等国家或地区开展的技术对接交流;国内科技活动重点支持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开展的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院士专家合作对接、区域特色科技论坛峰会等。
三、备案标准
1.国际科技交流专题活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面向欧洲、日韩、东盟、“一带一路”、港澳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在国(境)内外联合举办综合性或领域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每次活动参加人数50人以上且外方人员占30%以上,现场签约或达成合作意向5项以上。
2.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活动。每项活动征集本地区创新需求50项以上,对接直通地区高校院所不少于5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高校院所不少于3家,对接高层次专家教授、科研人才50人以上,获取高校院所有价值的科技成果50项以上,年内签署技术合作、平台共建等合作协议不少于10项,其中有5个以上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3.院士专家科技合作对接会。每项活动围绕重点领域征集重大创新需求5项以上、院士专家有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围绕重大需求对接专家教授不少于10人、其中院士不少于2人;举办院士专家科技合作对接会,签署技术合作、咨询服务、平台共建等合作协议不少于5项,其中院士团队合作项目不少于1项。
4.区域特色科技论坛峰会等。各区县各有关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特色科技活动,展览展示、主旨报告、技术对接、现场考察等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规模不低于150人、其中知名专家教授不低于30人,年内促成科技项目合作不少于20项。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申报书》和《备案汇总表》,提出申请。
2.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择优予以支持。
五、报送要求
1.本次征集仅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的可编辑版和单位盖章后的PDF版)报送各园区。把电子版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单位全称命名。
2.请各园区于2024年1月18日之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报发改科经部。
发改科经部:宋文燕88875156,13864125617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89017715/88896553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68975310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8887156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王少斐68975103
济南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许惠伶88237866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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