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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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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三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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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三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三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振大宗商品消费

1.优化汽车购买使用服务。落实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取消二手车限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等政策措施(县公安局、县税务局);优化“一证通办”、统一交易合同文本等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政策,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及消费旺季,开展汽车销售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促销,适时按比例予以奖补,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县市场监管局)。

2.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限行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报废更新。2023年,淘汰完成比例不低于全县淘汰车辆任务总数的20%。2024年底前,累计淘汰完成比例不低于全县淘汰车辆总数的70%。2025年底前,累计淘汰完成比例达到100%(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3.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重大节假日对外限时开放。继续加大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公共停车位5006个,2024年、2025年分别新增停车位不少于1169个(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高新区);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腾退公共空间增加停车位供给,到2025年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盘活车位300个以上(县住建局)。

4.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原则上不低于50%(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建筑物、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充换电设施建设(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文旅局);新建居住区固定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充电设施(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区公共停车场进行充电停车期间免收停车费,之后停车费用享受8折优惠(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

5.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稳民生、保稳定工作,指导商业银行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政策(人行三原支行、县金融办);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县公积金中心);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2025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7个。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2023年实施农村抗震改造284户(县住建局)。

6.促进家居家电更新消费。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组织举办家居家电促消费活动,鼓励家居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产品或“以旧换新”。组织开展家居家电生产、销售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促消费活动,鼓励生产、销售企业设立直营店、体验店和服务网点,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县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特色文旅消费

7.提升文旅消费活力。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违法行为(县人社局、县总工会);持续开展“红色渭北、人文三原”为主题的四季旅游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引客入陕”计划,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推介我县文旅产品及三原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美食文化等优势资源。实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景区导识系统、导览图等全域旅游标识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旅游(县文旅局);推动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城隍庙周边的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盐店街等历史文化特色街区整治工程,古龙桥景区风貌修复、桥北夜间经济项目,清河湿地公园向西延伸段整治项目,环城隍庙4A景区创建等一大批文旅项目建设,推进旅游休闲消费提质升级(县文旅局、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

8.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旅游服务“暖心”行动,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来三原旅游体验度和满意度(县文旅局);加强重点景区与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站衔接,优先支持景区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拓展服务消费

9.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持续开展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双11”“双12”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组织商贸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积极培育我县会展业,激发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加大综合消费券和专项消费券投放力度,支持相关企业、商家以发放优惠券、补贴、打折等方式联动促销。以三原面食为牵引,精心组织实施三原特色美食餐饮消费活动,扩大餐饮老字号和“三原名吃”影响力,立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行动。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县市场监管局)。

10.提升健康服务消费。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级诊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对陵前卫生院、独李卫生院示范性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设咸阳市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和120急救中心智慧医疗(县卫健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县医保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聚焦适老、便老、助老精细化服务,推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等老年人政策措施(县民政局);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的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提升完善“15分钟健身圈”,2025年底前新增健身场地设施项目5个(县文旅局)。

四、扩大新型消费

11.拓展智能消费新业态。落实上级对年度超产超销增长达到一定幅度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奖励政策(县工信局);推动传统商圈、购物中心、家居市场等开展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运营,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购物体验。加快拓展消费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积极引导购物、餐饮、便民服务、文旅、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业务。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网络促销活动,支持电商企业销售三原特色产品,支持快递企业服务三原特色产品寄递(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邮政局)。

12.鼓励绿色低碳消费。落实《陕西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落实奖补资金推进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丰富绿色产品供给(县工信局);酌情评估在社区周边空闲提地建设旧货市场,统筹推进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网点“两网融合”,发展“互联网+回收”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和完善(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做好绿色产品认证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县90%以上的县级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促进农村消费

13.强化特色农产品培育。持续加强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和推广,做好品质控制和输出传播,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加快创建乡土特色加工业基地县、“土特产”产业重点镇。完善农村冷链仓储、冷链运输、冷链配送网络,到2025年,农业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储存能力达到18万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

1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2025年前,争创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个,向社会发布推介6条休闲农业乡村游精品景点线路,其中跨县精品路线2条(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六、完善消费设施

15.加快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唱响“城北三原”品牌,将三原的历史、人文、民俗、传统等元素与现代潮流相结合,打造网购首选地、直播带货优选地。推进线上消费、无人零售、智慧消费、共享消费、信息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聚焦新电商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合作,促进消费产业升级。加强商业体系建设指导,有效衔接电商扶贫和乡村振兴,通过直播、短视频将农村原生态的产品资源、旅游资源还原给消费者,直接将资源变现。推广“产地仓+销地仓”模式,助力农产品上线,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实施品牌战略,聚力振兴老字号,引导“明德亭”“南茂号”“老黄家”“万宝楼”等参与“中华老字号”认定,挖掘名优小吃资源,打造中国“小吃之乡”(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片区改造,规划实施一批便民服务和消费设施(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16.健全县域商业物流服务网络。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

七、优化消费环境

17.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定期开展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围绕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丰富消费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继续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人行三原支行、县金融办、县工商联)。

18.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计量造假等违法行为(县发改局);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服务能力水平,指导好城区临时摊点摊区的合理规划设施,提升城市消费活跃度(县住建局)。

19.加强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建立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深化企业走访制度,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小升限”,落实对全县消费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限上企业奖励激励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20.强化各领域政策协同保障。各承担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相关部门要紧抓重点消费领域和消费节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多渠道加大消费活动宣传,加大对专题促销活动、重大会展、重点企业、知名品牌的宣传推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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