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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全方位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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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三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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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三原县全方位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若干措施》已经2023年11月1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三原县全方位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若干措施


为深入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实现年城镇新增就业34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人以上,困难人员就业200人以上,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标准化

1.加快建设“家门口就业”模式。持续向村级延伸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触角,设立服务平台,配备服务专员,进一步优化县镇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业务指导,适当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建设“家门口就业”,打造“15分钟”服务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机构就业服务功能,强化用工和就业服务导向,积极对接用工需求,多渠道发布用工信息,全方位创新招聘方式,大力度宣传市场服务,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切实提升人岗匹配度。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区,对接重点产业链企业,与公共机构协同发力,最大化发挥互补服务效能。〔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零工市场”服务水平。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产业园区建立“零工市场”,并向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多面辐射,设立服务点,探索“互联网+零工”新方式,设立零工专区,汇集求职、用工信息,严格审查资质,实时更新数据,实现数据即时共享,推动以零工“小市场”服务就业“大民生”。〔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规范化

4.完善服务制度。根据实际变化和上级部门要求,定期优化调整招聘全程服务制度、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制度、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服务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创业服务制度、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等专项制度。大力推行“打包办”“就业创业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统一办理标准和办理流程,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自身技能、服务需求、目标定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创业服务。借力三原融媒体、政府网站、三原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创业服务清单,着力构建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创业督导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落实创业贷款担保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人行三原支行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全培训机制。聚焦全县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意愿,主动对接产业链、重大项目、产业园区,深入调查研究,弄清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清单,开展一批特色项目制培训,切实提升就业能力。同时,鼓励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采用学徒培训、技能研修等模式,大规模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以培训“小切口”解决市场“大需求”。〔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保障就业权益。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努力营造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人力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虚假、歧视性招聘,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就业人员户籍管理,为就业人员提供落户服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探索建立“红名单”“黑名单”制度,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就业创业环境。〔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智能化

8.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坚持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完善窗口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定期开展业务大培训、业务大比拼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引导窗口单位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制定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公开发布办事指南,大力推行“预约办”“引导办”“打包办”“代办”,实现“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发挥“数字人社”便捷。以“秦云就业”平台为依托,引导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秦云就业”发布招聘信息,注明信息来源,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分析,向求职者和用工单位精准推送岗位和人才,提高人岗匹配度,节约时间成本,促进高质量就业。贯通“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归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见习申请、培训申请、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推动实现线上受理、审核等一体化办理,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定期开展数据分析。依托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定期提取就业、失业等数据,召开工作推进会、企业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就业形势,了解企业所求,明白群众所需,坚持以所需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国家、省、市新的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全县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化

11.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扎实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面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普惠性政策,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用心用情用力提供“1311”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早日实现就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精心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为外出务工人员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培育创建劳务品牌,进一步细化规范劳务品牌标准和管理工作,利用三原融媒体等媒体宣传劳务品牌培育建设情况,增加品牌美誉度,增强创建单位社会责任感,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助力求职人员实现“家门口就业”。〔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按照咸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人员台账,进行台账管理,开展动态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方案,助力早日实现就业。逐户摸清“零就业”家庭就业意愿,开展就业援助,始终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化手段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兑现社区工厂以及符合社区工厂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力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待遇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时启动救助机制,落实各项补贴,切实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利用失业监测系统,分类整理失业信息,主动联系失业人员,了解就业意愿,优化台账管理,开展技能培训,推荐优质岗位,指导简历制作,讲解面试技巧,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扎实做好重点用工企业服务保障工作。聚焦县域内重点企业,建立健全重点用工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和紧缺人才,建立缺工清单,明确招工要求,定期“点对点”入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为企业招才引才搭建平台。坚持供需两端发力,配合省市做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主企业紧缺人才目录,全力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结构性矛盾。〔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工商联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

16.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活动。成立三原县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专班,全方位推进辖区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7.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普遍知晓并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服务举措,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18.强化资金监管,规范高效使用。县财政局和人社局要加大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的经费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就业经费等专项资金,让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规范支出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附件


三原县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专班


组  长:蒙小卫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左文超    县人社局局长

杜  科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成  员:刘向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娟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郭延成    县发改局副局长

庹  荣    县财政局副局长

惠崇利    县工信局副局长

高亚宽    县教育局副书记

王  莹    县科技局副局长

魏  昇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军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申  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唐晓晗    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张  斌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马  睿    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  伟    人行三原支行副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左文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娟同志兼任,县人社局相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兼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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