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地质勘查找矿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2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自然资字〔2022〕174号)等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征集地质勘查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领域
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物化探、水工环、地质测绘、矿产经济、古生物学、矿山安全等地质勘查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申请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业务;
(二)了解地质勘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技术和规范,熟悉我市地质勘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专业相关领域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有关检查、评审和培训等活动,能够承担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找矿指导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个人信誉良好。
地质勘查专家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业绩,优先录用:
1.主持过两个中型金属矿或三个大型非金属矿及以上规模的矿产勘查(含水工环)项目,并负责编制项目成果报告;
2.主审过两个以上大型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
3.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地质相关奖项;
4.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地质勘查计划、统计、预算、财务、定额等其中之一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熟悉地质勘查项目经济管理。
5.山东省地质勘查专家库内常住烟台专家符合入库条件的申报的专家可直接入库。
三、工作职责
参加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验收,探矿权人勘查信息实地核查工作,地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及其它与地质勘查相关的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申请人认真填写《烟台市地质勘查专家申请表》(见附表),经单位审核盖章(退休人员本人签字)后的原件,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地质勘查专业领域相关的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证明(如有)等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连同专家申请表WORD版,一起压缩后命名为“申请入库专家姓名(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驻烟地勘单位外符合入库条件专家的择优推荐工作,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4人;驻烟地勘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所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公布录入专家库。
(四)专家库每三年更新一次,专家以我局正式公布名单为准。
联系人:崔煜烽,联系电话:15969668688
陈 芳,联系电话:13678659382
附件:烟台市地质勘查专家入库申请表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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