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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寿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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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人社卫计
发文单位: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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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和《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23〕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寿光市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寿光市企业,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2023年新参保高校毕业生。

(三)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之前申报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能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3日(工作日现场受理)

(二)自主申请。企业向寿光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申请补贴,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和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2),同时提报企业申请人员的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社保缴费证明,以上四种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审核

(一)企业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政策范围梳理本单位的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做好初把关。

(二)寿光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核实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和申领者身份,确定是否发放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未通过的,将告知未审核通过原因。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银行账户的,发放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四、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期限截至2023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5252186

地址: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E180室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书

寿光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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