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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相关要求及材料见附件),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市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科(市南区宁夏路286号703室)。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请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相关要求及材料见附件),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市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科(市南区宁夏路286号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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