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川办发〔2023〕31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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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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