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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复审和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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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发改规划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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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基地企业:

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及相关调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6号,附件1)规定和省厅通知要求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9年度公布的省级示范基地,可自愿申请复核,复核准备的材料与新申报一致。

(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省级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资料。省级基地申请需填写《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2)和《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3,并入申请书中装订),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夹在申报材料中即可)。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盖章扫描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文档一份。企业申报材料于10月9日17:00前报至发改科经部工信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U盘拷贝。

2.有效期内的示范基地2022年度工作总结,请一并报送(PDF盖章扫描件+Word版及附件4汇总表)。

二、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调研工作

(一)调研内容

主要调研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和服务企业情况,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后期省厅将视情况抽取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范围

全省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包括2019年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

(三)调研材料提交

请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调研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据实填报《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摸底调研统计表》(附件5),同时填写基地情况简介(附件6),一并于10月9日17:00前将统计表和基地情况简介发送至发改科经部邮箱。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871363

公务邮箱:gxqxulm@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6号管委会A座711室


发改科经部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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