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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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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蓬莱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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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请有意向的企业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指标,准备申请报告、评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形成申请报告。意向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联系区发改局经贸社会科。

电话:29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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