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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新增和补充申报<2023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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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发改规划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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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前期已经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7项技术成果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编制发布了《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省目录”),该目录共包括78项技术成果,我市共有21项(含驻济科研院所)入选。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补充征集《2023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市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四)适用性。结合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海洋生态治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检测、智慧环保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可不胶装)。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对于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的予以一票否决。今年被纳入省目录的技术成果,直接纳入本年度市目录;未被纳入省目录的,纳入本次市目录评审。往年已经入选市技术目录的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三)推荐上报。各区县主管部门汇总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做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不接受企业、院所等单位单独报送。

(二)若无新增和补充技术的、前期已经提交过资料单位,不要重复提交。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4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成果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相关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管委会A座720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本)发至邮箱:gxqlrb@jn.shandong.cn(邮件名以企业名+2023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申报)。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科部科技办 刘瑞彬88875156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     赵    磊  51708811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处  任亚丽  51703190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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