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街、各工业企业: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做好首批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工业企业对照《山东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2),编制《山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3),报经属地镇街同意后,于7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包含视频资料、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镇街推荐报告(附件4)报市工信局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科。
联系人:赵恒 联系电话:5502175
邮箱:tz55021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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