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绵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绵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政府各类教育培训的主课程,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文献学习宣传和演讲比赛。借鉴“法律七进”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精神实质,大兴调查研究,强化调研成果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推动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自觉承担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度,适时组织抽查点评,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实施方案》和我市《责任分工方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绵阳市全面推行依法治理“账图模式”工作方案》,推动“法治账图”提质扩面,汇编《绵阳市依法行政“法治账图”集》,实现台账上桌、导图上墙、读本上手,促进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习借鉴全国、全省先进经验,争取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智力投入,努力提升示范创建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培育法治政府精品品牌纳入《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品牌库》统一管理,分级分类、分批分步培养一批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的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和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积极参与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优化政府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行政机构职能,依法重构再造行政服务流程,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审批,全面清理规范现有证明事项清单,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等制度,推行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统一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并纳入“网上超市”运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设立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健全拓展标准、数据、评价相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强化“差评”问题分析整改,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制体系,依法规范招商引资、招标投标、资金金融、城市管理、税务减免、合约履行等制度机制,依法监督指导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良性经营,及时调整清理不适应“放管服”改革的规章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有效衔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破除垄断经济壁垒,大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及时回应处理投诉举报问题。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措施适用范围,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律师、公证、鉴定、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高质量推进科技城新区法务中心和绵阳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律师“1+1”三年专项行动,实现涉企法务“一站式”办理。强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法律七进”向“法治七进”延伸,整体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绵碚法治一体化协同建设。加强绵碚两地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协作与行政执法监督合作,探索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优化绵碚两地等外来企业跨区投诉调处协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协调解决企业合法诉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良法善治
(八)提升行政立法质效。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体建设。贯彻行政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发挥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切。优化行政立法立项论证工作机制,严格审查行政立法草案,积极推进《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立法项目。〔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九)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效能。全面贯彻落实《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面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纠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及要求。指导起草部门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常态化开展定期清理、动态清理、全面清理、专项清理等活动,维护法制统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细化统一决策程序制度,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教育培训,对决策内容、决策执行情况跟踪问效,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提升集体决策质效。推进审查规范化建设,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编制合法性审查常见问题分析清单。强化公众参与的广泛性针对性、专家论证的代表性中立性、风险评估的预见性可控性、合法性审查的专业性均衡性、集体讨论决定的民主性实效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支持法律顾问依法参与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公开,强化监督问责,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导内容。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造成的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赋权事项评估制度,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保障,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对接制定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作协调机制,逐步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片区内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筹推进执法领域“春雷”“铁拳”“护安”等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运输执法、劳动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城市消防、小区物业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重特事故发生。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移交长江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整治执法顽瘴痼疾。夯实执法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四川省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用语规则》等地方标准,降低行政复议应诉纠错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持续整治逐利执法、寻租执法、腐败执法、违规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突出问题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处理。积极参与全省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以典型引路、以榜样育人,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五)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衔接配套的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信息预警预报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应急预案演练,大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塌方、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疫情、聚众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公开突发事件重大信息,严厉打击借机发财、借机造谣、借机滋事等行为,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涉疫、涉震、涉洪、涉访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积极主动支持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信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增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优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土地征收、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理清行政裁决事项,稳妥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妥善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改革,畅通线上线下受案渠道,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定期通报案件办理和出庭应诉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七)强化各类监督相互贯通。积极发挥政府外部、内部监督作用,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贯通、有机融合、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借鉴市内外试点示范经验,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从严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探索行政执法积分制考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增强执法监督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监督。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突出治理“新官不理旧账”和政务信息失真、政策执行失样、干部行为失范等政务诚信问题,深入开展合同协议重诺践行、拖欠企业账款、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深化政务公开,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履约。〔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现代科技保障能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二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建好用好“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强化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数据共享门户网站和数据目录、治理、开放、供需、分析等子系统核心功能。链接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互通互联。对接省备案审查监督信息平台,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建设。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智慧执法”“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大数据应用能力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落实省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制度和数据共享要求。对接推进“电子证明超市”建设,梳理发布高频电子证明清单,统一认证使用管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探索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互通共享监管信息,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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