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功能区)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在2020-2022年度内取得了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企业在2022年度设备投资(不含增值税,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500万元。
申报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且单台设备价格(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万元。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是指列入青岛市2023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库的企业。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达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标准,因特定原因未列入青岛市2023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库的企业,提供相关资格证书、2022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等文件要求,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本指南发布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青岛政策通”(http://zccx.qingdao.gov.cn),按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
1.青岛市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请表(附件1,在线填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传pdf文件);
3.2020-2022年度内取得的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上传pdf文件);
4.企业2022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货物提供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融资租赁设备应当提供设备销售方开具给申报企业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融资租赁合同等)及明细表(附件2,明细表同时上传excel文件和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文件;发票等放在一个pdf文件,按照明细表顺序排列);
5.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传pdf文件);
6.因特定原因未列统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上传pdf文件)及2021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传pdf文件,需税务部门盖章);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有意按青工信字〔2022〕43号第五条第二款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编写提纲见附件4,上传pdf文件,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有意按青工信字〔2022〕43号第五条第二款申报的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企业主管部门。
(二)街道初审。街道企业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初步核实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真实性以及设备投资额,查询企业是否存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信息,是否存在节能环保领域违法行为(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
(三)街道推荐。初审完毕后,街道于7月17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的纸质和excel文件)、按青工信字〔2022〕43号第五条第二款申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二份提供至区工信局(联系人:梁艳艳,电话:58770281)。
(四)意见征求。区工信局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于7月19日前书面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法院等单位意见。
(五)区市推荐。区工信局根据征求意见结果于7月2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报市工信局,并将推荐情况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六)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材料、税务部门核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等,审核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真实性、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独立核定设备投资额,并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对核定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已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竞争性专家评审。此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其它要求
(一)2022年度设备已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类政策资金以及市民营经济局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扶持的企业,或者申报截止日前未完成市级技术改造贴息类项目验收的企业,该企业不再享受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扶持。
(二)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设备投资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扶持,应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2〕43号)为准。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城阳街道87867135,流亭街道66915027,夏庄街道58900175,惜福镇街道67765598,棘洪滩街道87805382,上马街道87811056,河套街道87822259,红岛街道87831038,综保区87828880
2.“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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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附件1:青岛市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请表.xlsx下载
- 附件2:附件2:企业2022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明细表.xlsx下载
- 附件3:附件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编写提纲).doc下载
- 附件4:附件4:各街道推荐文件(供参考).doc下载
- 附件5:附件5: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下载
- 附件6:附件6: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pdf下载
- 附件7:附件7: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8:关于印发青岛市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