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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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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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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培育壮大重庆小面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切实提升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产业链条向产前、产后延伸,根据《重庆市麦制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备案主体

纳入《重庆市麦制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详细名单咨询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科。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

二、项目方案编制与备案要求

(一)项目备案条件

方案编制及备案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原则,已纳入《重庆市麦制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已完善规划、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基本具备实施条件,2023年内能开工的项目可纳入第一批项目备案。

(二)项目方案编制基本要求

1.项目方案编制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乱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2.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还将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3.项目批复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调整。

4.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5.对于具有相对固定性、连续性的项目,可同步编制期限不超过3年的实施方案,将总体绩效目标在三年内统筹设定,并明确分年度安排,做到衔接有序、切实可行。

(三)实施方案内容及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总体思路、规划布局、任务计划、资金筹措、组织领导、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2.财政资金补助内容及环节。要细化量化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3.项目绩效目标。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细化实化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举措,统筹产业增效、就近就业和农民增收,要明确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申报程序

重庆市麦制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原则上按照“方案编制及备案、专家评审、公示公开、项目批复、实施建设、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组织实施。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并反馈意见;各申报主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订或重新编制实施方案。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批复文件将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的依据。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单个经营主体的社会资本投入(含金融资本)不重复计算。

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再支持。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相关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

五、补助资金额度和奖补方式

(一)补助资金额度

根据产业规模大小、关键环节实施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申报补助。原则上,合作社项目自筹比例不得低于1∶0.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无需自筹,其他项目自筹比例不得低于1∶3。

(二)奖补方式

按照公共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对经批准立项但未开展建设的项目、实施了建设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补助。对奖补后审计不过关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补助资金或追回全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六、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主体按要求组织填报《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清单》并编制实施方案。于2023年7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简单装订)(含电子件)报送至大渡口区松青路1098号锦兴综合楼(区农业农村委)1509办公室,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68922139,邮箱:1503157818@qq.com。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2.凡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监管黑名单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被举报查实的,日常监管不配合的,抽检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形的,将在项目验收绩效评估中进行扣分。

3.原则上,项目验收同时开展绩效评估,补助资金额度与产值、税收、带动农民增收情况等挂钩。

附件:1.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清单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建设内容

备注

1

2

3

4

5


附件2

2023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安排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中央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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