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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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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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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中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等作用,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志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完成评审、评估、评价、咨询等工作;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高层次专家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研发类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创新类专家。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财务金融类专家。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专家。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各级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二、有关要求

1.专家入库主要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邀请相结合形式进行。公开征集专家,请填写《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邮寄或PDF扫描传至指定邮箱。定向邀请专家根据邀请函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专家库常态化受理专家入库申请,市科技局负责统一审核,凡入库专家将统一颁发专家聘书,适时邀请参加评审、评估、评价、咨询等相关活动。

附件: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doc

联 系 人:单宣衡  0632-3311122

电子邮箱:zzkcxfz@163.com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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