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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25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550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0万元。结合我区相关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全市树立乡村振兴工作的新亮点、新标杆。
二、加强项目管理。请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等要求,及时安排和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项目实施。请按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工。同时,注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各级检查验收顺利通过。
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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