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申报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及已合作保险机构险种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3-06-20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各保险公司、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科技保险工作,分担创新发展风险,激发创新热情,让科技型企业有更多的市场化选择,根据《绵阳市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新增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和备案险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条件

(一)新申报科技保险合作机构

1、在绵设有保险机构或分支机构,符合科技部、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且有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复或备案科技保险险种的财产保险公司;

2、在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复或备案的科技保险险种须与《实施意见》中的险种一致;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无失信行为等的保险公司。

(二)已合作保险机构险种备案

对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备案且符合《实施意见》中的科技保险险种进行备案。

二、申报(备案)材料

(一)新申报科技保险合作机构

1.绵阳市科技保险业务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

2.绵阳市科技保险申请备案表(附件2);

3.保险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险种及批文(原版复印件)。

(二)已合作保险机构险种备案

1.填写备案险种(新增需备注)、科技保险团队成员表(附件3);

2.提供新增符合《实施意见》且已通过银保监会备案险种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备案)流程

(一)财产保险机构根据情况自愿自行申请,与相应佐证材料一起提供给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审核申报材料(险种在银保监会的备案情况由绵阳银保监分局核实),通过审核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和绵阳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将在局网站和绵阳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上对合作保险公司、备案险种以及服务团队予以公布,新增合作保险公司即可开展科技保险业务。

四、有关要求

1、专门团队。在绵阳行政区内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应指定一个团队,专门负责科技保险工作。团队常设成员不超过3人,由1名分管领导和2名客户经理或联络人员组成(人员工作变动须及时书面报备)。

2、备案管理。科技保险实行备案管理,有新增(公司或险种)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凡未通过市科技局备案的保险机构,其开展的相关保险业务,不纳入绵阳市科技保险政策支持范围,不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3、申报时间。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7日。

4、资料报送。请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备案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绵阳市科学技术局337室。

5、联系人:秦岚 2323277陈军2324223。

特此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