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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补充省级水行政许可专家库部分专业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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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农林水利
发文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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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省级水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开展情况,拟在专家库第一、第二批次组建基础上,对部分专业专家进行少量补充征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要求

专家条件按照《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勘查和评审工作;

(五)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须已正式退休。

本次专家补充为部分专业少量增补,暂不进行专家库第三批次组建,因此要求申报入库人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参与或评审经历,具体情况请在申请表按标注填写。

二、本次补充评审专业

本次补充评审专业为水利规划、洪评、工程水文、工程地质、水机金结、电气工程、工程移民、设计概算、水利信息化、乙级资质等,申报人员可以在申请表(附件1)中勾选一个,多选无效。

三、水保专业推荐要求

本次增补水保专业专家由厅直属单位、各市水利部门、审批部门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同时请各市水利部门、审批部门对目前省级专家库水保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履职情况较差、或涉嫌违法违规的专家,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省厅将视情况进行调整处理。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水利(水务)局、审批局负责通知本级机关及所辖县(市、区)和各直属单位,厅直属各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如省设计院、水发技术集团等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及所辖内设机构,确保通知到位,包括符合要求的已退休人员,以市局和单位名义进行汇总申报(水利内网或政务邮箱),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6月19日。省厅将根据最终报名和需求情况择优确定增补人员。


联系人:刘斌    0531-51767124 13869188285

政务邮箱:sdslzwfw@shandong.cn


行政许可处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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