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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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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其他
发文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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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文件要求,今年拟组织开展2-3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就2023年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于6月21日上午10:00前,报送东营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后楼209)。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组织申报材料,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建设质量。

企业类型的机构不在本次受理申报范围。

省厅后续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天俊  0546-8325311  18561222153


东营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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