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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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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汉滨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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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政办发〔2023〕4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汉滨区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模式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重点项目快审快批快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44号)精神,结合汉滨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聚焦高质量项目建设,以“无偿办理、优质服务、联动协作”为原则,对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市区重点项目配备“项目管家”,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发挥跟踪服务优势,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帮办代办审批各类手续、协调解决审批问题,全面提升项目审批全流程、全链条服务效能,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项目管家”服务队伍。项目帮办代办工作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按照“一个项目一名管家一支队伍”的要求,逐项目建立“1名项目管家+1名项目单位联系人+N个部门联络员”的项目管家小分队,具体负责全流程代办服务。项目管家团队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业务能力突出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组建,常态化专题培训,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和惠企政策学习,提升项目管家的专业服务水平。区级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部门以同等要求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选不少于两名部门联络员,负责落实“项目吹哨、部门报到”相关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级有关部门)


(二)建立帮办代办项目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审定,每月末增补更新。重点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审定,视项目储备转化及时更新。各责任单位按期从公文交换平台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组建项目管家小分队,落实需求收集、全程代办、进度统计、宣传总结。经会商审定的“2023年度汉滨区项目管家代办项目”按填报要求,推进相关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制定项目代办计划。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重点产业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为项目管家提供准确可行的“一件事一次办”产业链全周期环节审批办事指南。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审批代办需求分析、签订代办协议、制定代办计划、开展代办工作。需跨区域、跨层级开展的项目代办需求由责任单位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由项目管家提请上级项目管家开展联动代办。(责任单位:区级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签订帮办代办协议。为便于工作开展,由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于6月12日前将“项目管家”代办项目服务协议(附件3)完善后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存。各“项目管家”小分队联络员于每月20日前将涉及本单位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包联服务专员。(责任单位:各代办项目主管部门)


(五)推进区政务中心重点项目代办专区建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重点项目代办专区和“产业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为项目审批提供审前咨询、政策解答、全程代办。纳入重点产业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的事项及涉及的相关事项应进驻“产业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行“一个专区受理、分类流转审批”。推行“链长+管家”审批模式,“链长”提前介入,联合项目管家做好项目分析、立项推演、制定审批计划。(责任单位:区级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建立审批代办服务节点管理,实现项目代办闭环运行。“项目管家”小分队要主动问需,优化服务,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走访服务机制,定期深入企业,按照审批计划推进手续代办工作,建立代办服务台账,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完成时限,坚持过程管理、节点管理,全程纪实,跟进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项目代办工作完成后及时回访,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强化“审后服务”,做好重点企业长效跟踪和经验总结,全面形成“需求收集—制定计划—部门联动—节点跟踪—办结回访—总结提炼”的“一企一档”闭环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要共同做好涉企重大难题的收集、上报、解决,对反映“办不成事”的问题及时提请区营商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解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审批代办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改革创新,及时研究解决项目代办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建立“项目管家”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项目代办服务。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确保项目代办工作顺畅运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项目管家服务活动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与业主保持“亲清关系”,做到项目推动有质、营商环境突破有效、干部作风提升有力。各项目管家同时兼任营商环境正风肃纪监督员,及时收集项目在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因行政部门办事流程不合理、政务事项“体外循环”、部门并联审批协调困难、项目联络员工作效率差等问题造成的企业“进多扇门、跑多次路”等审批难点堵点问题,对因干部工作作风问题造成的难点堵点问题移交区纪委监委按程序追责问责。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落实“项目管家”工作情况纳入对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营商办定期对委托代办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审批职能部门配合情况、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管家”小分队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咨询投诉事项回复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考评结果作为政务服务工作和“三个年”活动落实情况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汉滨区项目管家小分队工作职责


2.2023年度汉滨区“项目管家”代办项目进度统计表


3.“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服务协议


附件1


汉滨区项目管家小分队工作职责


项目管家:项目管家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专员担任,负责第一时间与项目审定单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和代办需求,掌握项目动态,发起“项目管家”联席会议,组织项目管家小分队制定详细的审批计划,做好审批手续代办跟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了解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并联合协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速解决,建立项目服务日志和解决问题台账,做好汇总分析工作。


部门联络员:负责参加“项目管家”联席会议,为代办项目按环节制定本部门帮办代办计划,协助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做好审前指导。协调、督促、配合本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大厅窗口及时办理代办业务,向项目管家和业主反馈事项办理进度。


项目单位联系人:业主选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主要负责将项目进展情况和代办需求及时反馈给项目管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项目管家和行政职能部门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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