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宜宾市商务局、宜宾市市场监管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2022年3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规〔2022〕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市上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结合宜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实施意见》中享受奖补的机构(企业)须为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均在宜宾市范围内,合法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独立法人机构(企业),产业园须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若国家、省、市对本实施意见内的政策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实施意见》自2023年7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达500家,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0家以上。建成1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取建设1个以上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区),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区域合作纵深推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更加高效合理的新发展格局。
四、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政策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二部分,在整合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分别从做大行业规模、做优服务品质、搭建产业平台、强化对接联动、做强人才队伍5个方面提出具体创新举措。具体任务政策举措见下表。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