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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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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城乡环保
发文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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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技术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以及我委审核,确定中冶赛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等17个项目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要围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示范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计划,要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以实施EPC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为重点建立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能力,发挥行业引领带头作用。

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以实现项目建造效率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系统应用,会同设计、施工、咨询等实施单位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内容、实施要求、责任分工、进度计划以及人才、资金保障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经验。

三、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辖区内试点项目建设,协助解决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市技术发展中心要做好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指导和经验总结,督促示范企业、试点项目严格落实试点示范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试点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王永合 023-63862949

市技术发展中心           雷  俊  023-63604962

电子邮箱:553571620@qq.com。

附件:1.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名单

2.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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