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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申报省级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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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城乡环保
发文单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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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补充通知,现将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工法需满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基本要求。

二、主申报企业请按照公示的2023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名单,排列推荐顺序并填写推荐表,同时注明企业2022年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产值(省外企业按照在山东省内的产值)。

   三、省厅通知中的企业申报数量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三类的总和,请企业统筹把握。

四、申报技术质量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总工程师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安全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安全总监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五、省内企业按照注册地申报,省外企业依托省内的工程项目申报,且有一项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济南市,同时需提供两个项目的验收报告。

六、联合申报的,两家申报主体均需要盖章并提供无争议说明书。

七、专家推荐意见需由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外部专家推荐。

八、主要完成人社保证明(近一年)。

九、提供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效益说明。

十、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5月31日前6个月内)

请申报单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的2023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名单,填报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附件3),并于5月26日前将附件3的盖章版、电子版发送邮箱sanghaiyan@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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