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国家、省属驻日照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市博士后工作,不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集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9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1号)和《日照市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地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设立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基地。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省级以上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省)内先进水平;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科研文化单位;
8.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9.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确定的其他优先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见附件),由申请设基地单位负责填写,提交电子版和原件各1份。
(二)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证明基地设立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考虑条件)和《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中涉及到的基本情况、经济效益、科研创新能力、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专利情况等材料。佐证材料需提交pdf格式扫描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备案流程
(一)时限。基地设立工作“随时申报、随时办理”。
(二)申请。拟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照归属地原则提交申请备案材料。
(三)初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业务初审工作,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初审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初审合格后,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办理备案。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备案。初审工作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办理时限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复审、复核和实地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办理和邮寄办理方式受理申请备案材料,并会同初审部门(单位)进行复核和实地考察。
(五)公布。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备案结果。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办结进基地手续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设立基地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认定审核、公示并公布设立基地名单。
四、扶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新备案成功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基地每新引进一名博士后,在基地期间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由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二)服务管理。按照《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对基地及招收、引进的博士后进行服务管理。对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基地,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基地同意后,可通过与之合作招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有关博士后资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21号)有关规定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申报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基地后留鲁工作以及基地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备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日照市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基地备案申报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基地备案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
联系人:刘祥伟 单提慧
联系电话:0633-8866202
电子邮箱:rzxmfwk@rz.shandong.cn
附件: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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